家庭装修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制作、安装等装饰任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施工、安装内容及施工安装费用,以本工程预算报价单为准。增加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字生效,另行计费。
3、工期:双方商定工程工期为天,按时按质完成要求的施工任务。即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施工期以拆除开工之日起第二天算起)。
4、工程款:详见预算表,以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分腾空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若因甲方没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除施工出入证)的一切费用。
4、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
宜。
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三、乙方工作
1、指派工地施工监理负责协议履行。以便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则、防火安全规定。
3、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在工程竣工但尚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方案设计确定后,甲方需交定金元,乙方才能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交定金,转作为对乙方设计的补偿。
2、本协议签字并且拆除工作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的25%。
3、工程施工过程中,砌墙批荡完成及水、电完成前期工程,甲方再付给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25%;油漆工进场后(泥工部分及木工或石膏线等已基本做完)甲方付给乙方第三批工程款,即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款及增加项目金额,可分两次付)的25%,甲方所付工程款以工程付款确认单为准。
4、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乙方进行退场卫生工作完毕,甲方即付清结算余款(包括增加项目金额)。在甲方未付清余款时,乙方有对其所装项目进行保护的权利。为保障甲方利益,结算时预留500元质保金三个月后收取。
5、乙方应以上所述工期将具体的付款时间节点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
后备款,乙方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谎报付款时间节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设备、材料发生了质量问题或是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应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己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五天通知甲方采购供应自购材料,并提供合理采购预算数量和必要的采购指导,否则甲方不承担因自购材料无法及时到位引起的工期延误等损失。
六、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包括:A、不能按期供应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八小时以上或八小时工作时间;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D、不能按期付款;E、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而造成项目外订或外购,外订或外购部分须在乙方完工后方可进场,避免双方施工所造成的责任难以界定; F、逾期验收;G、凡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同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H、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竣工验收后保修期 24 个月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责任问题,乙方将无条件免费返修;水电三年。C、由于乙方施工中不规
范操作造成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自负。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失,乙方应予修复或赔偿;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七、关于设计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完成施工图后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约见甲方审图,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可施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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