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内容导读
第一部分: 第一条,这是提纲的总论,主要论述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
第二部分: 包括第二条、第五条和第八条,主要论述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部分: 包括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主要是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论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几个基本观点。
第四部分: 包括第十条和第十一条,主要论述新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
第一部分: 第一条—总论,论述新唯物主义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
这部分主要说明以下三个基本观点:
(一) 实践是“感性的人的活动”或“人的感性活动”
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实践的科学界定。所谓实践活动是“感性的人的活动”或“人的感性活动”,是指它是能为感觉所感知的活动,是诉诸感觉的活动,是客观的物质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活动。就是说,实践活动是存在于人的思想之外的“可感知”、“可观察”的活动,是事实上存在的活动,并非纯粹主观思想范围内的活动,更不是想象的或假想的活动。直接现实性是实践活动区别于认识活动的最显著的特点。所谓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指它可以运用物质手段使现实事物直接发生改变。人的认识活动和理论活动,本质上是思想范围内的活动,不能直接使现实事物发生改变。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改变自然对象的物质形态,生产出满足自己需要的物质产品,自然科学理论不能直接生产出这种产品; 只有使用实践的、革命的力量,才能打破束缚人的枷锁,实现社会形态的更替,再好的革命理论也不能直接消灭旧的社会形态,建立新的社会形态。一句话,只有能够直接使现实事物发生改变的客观的物质活动,才是实践活动,不能直接引起现实事物改变的活动,都不能算是实践活动。
(二) 人与对象、现实、感性的关系
这里说的“对象、现实、感性”,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对象。这些对象具有客观性、现实性、物质性,是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客体,而人则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主体。人的实践活动是对象性活动。人与对象、现实、感性有两种关系: 一是实践关系,即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 二是认识关系,即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前者是最根本的关系,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发生的。旧物主义者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就是只从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去理解,只把它们当作认识的对象; 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本身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就是不是从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去理解,不是把它们当作实践的对象、当作改造的对象去理解。新唯物主义,即马克思创立的唯物主义,不仅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认识的对象,而且当作实践的对象、改造的对象。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即把它们当作主体实践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去理解; 把它们当作实践去理解,说的是在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现实世界中,对象、现实、感性本身就是实践活动,所以对它们要当作实践活动去理解。旧唯物主义根本否认或放弃了人的主体能动性,把这种主体能动性完全让给了唯心主义。但是唯心主义也不能正确认识人的主体能动性。一是唯心主义夸大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唯心主义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是脱离物质世界而独立存在的,物质是意识的产物。二是唯心主义歪曲了意识的能动性。唯心主义所讲的意识的能动性,并不是现实的人的意识的能动性,而是抽象的意识
( 或称一般意识) 的能动性,即脱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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