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对策.doc对于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对策
[摘要]:本文通过对未成年犯犯罪情况的调查和了解,把握了未成年犯的的基本情况,在犯罪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并且终极确立了对未成年犯改造的对策。
[关键词]: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对策
随着的,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令人担忧的焦点题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同时也是祖国的希看,因而我们很有必要对未成年人犯罪题目进行调查,探究其违法犯罪的原因,建立一套公道的教育改造对策,以求帮助未成年犯罪职员矫正恶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一、未成年犯的基本情况
(一)违法性。
所谓未成年犯是指已触急我国刑律,受到刑罚处罚的已满14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其违法行为的产生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就主观因素而言,主要是思想熟悉上的偏差,个体需要与满足需要手段上的熟悉错误等;就客观而言主要有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社会因素等。
(二)犯罪年龄低龄化,在校生犯罪率有所增加。
占有关部分内部资料显示:2001年上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122名,%,%。随着低龄化犯罪的增加,在校学生犯罪也出现上升。2001年未成年人犯罪中,在校生有252名,%。
(三)类型多样化,手段成人化。
传统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主要围绕“财、霸、性”,近年来出现了新情况:,未成年人也有较多参与;,一些女性未成年人也开始涉足;,未成年人不仅卷进其中,而且成为某些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
(四)家庭教育不力。
从未成年犯犯罪职员的家庭来看:有的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子女享受不到家庭的热和,心理和生理上产生了偏差,有的父母本身文化素质就低,又缺乏教育子女的有效,而动辄打骂训斥;有的父母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而对其放任自流,有的父母双双下岗、拮据,疲于奔波再就业而疏于管教;“借居型”家庭的孩子,父母管不到,亲戚管不了。而另一些独生子女的家庭,对孩子极端溺爱,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思想品德却得不到重视。
(五)文化水平低。
从文化程度来看:未成年犯罪职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且辍学、流学、退学的现象很常见。据笔者实习期间调查江苏某少管所的100名未成年犯罪职员来看,大部分未成年犯罪职员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水平。其中文盲和小学的占29%,初中的占64%,初中以上学历的寥寥无几。从这个角度来看,少年犯罪,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学校要贯彻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同时也要对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确保每一位青少年都完成义务教育,使其将来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少年教养职员犯罪的原因
当前社会上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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