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伤害心得体会
篇一: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学习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中小学生伤亡事故发生之频繁,数目之大,实在令人感到触目惊心。据有关材料统计,每年我们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一万人以上,平均每天因游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他杀、自杀而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达40余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据统计而这些意外危险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作为学习实施但安全措施不完备的建筑带来的意外伤害;二是楼道、通道等容易发生拥堵压的场所造成的伤害;三是校外人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溺水等等;四是火灾、爆炸、食物中毒等引起的意外伤害;五是校外不法分子的侵害,如殴打、杀人、强奸等刑事案件;六是文体活动中的意外伤害。
吴杏妹主任在引领全体班主任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理》时强调:安全教育是我们时时处处都应考虑的问题,并应提到一个高度来重视它,要与当前学校开展的生命教育紧密联系,使学校、家庭和社会应组成一个强大的安全网络体系,同时指出学校是育人的摇篮,作为班主任应承担起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的责任。学校在强调教学质量的同时,不可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无论是上学、放学、课内、课外、校内、校外随时随地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学校和家长双向配合才能真正减少事故的发生。只有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安全教育共同体的局面,才能促进中小学健康成长,才能使家庭幸福、学校平安和社会和谐。
一片冰心在玉壶
——学习《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心得体会
江苏省昆山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吴建军
昆山市教育局决定把今年定为“师德师风教育年”,广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我们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规范育人环境,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依法治校,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格局。
《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是本着预防、处理中小学生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制定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生的活动领域越来越宽,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多,他们的人身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从事各种活动:如出行、集会、旅游、参加体育锻炼等,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青少年应付各种异常情况的能力相对是有限的。目前,社会治安还相当严峻,中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或者滋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容易使他们的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此外,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洪水、风暴等)、人为灾害(例如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的发生,同样会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构成威胁。
为防患于未然,《条例》(转载于: 书业网:人生伤害心得体会)“以人为本”、全方位考虑,第二章以数款事无巨细地列举了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学校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承担着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重大责任。《条例》对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主要是从学校这一方出发。为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努力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条例》将“伤害事故的预防”置于首位,体现了《条例》的核心。多年以来,我校一直奉行“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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