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
月(季)度申报》
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第1章 概述 1
主要内容 1
预期读者 1
第2章 系统简介 2
系统术语与约定 2
基本操作说明 2
第3章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4
业务概述 4
功能描述 4
操作人员 4
前置条件 5
操作说明 5
异常处理 9
概述
主要内容
本文档为申报征收-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内容包含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功能。
预期读者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系统简介
系统术语与约定
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帐号和密码或CA证书的方式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帐号和密码或CA证书的方式直接访问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基本操作说明
申报征收功能可由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
图2- 1
申报表填写期间可通过红色方框标识部分,将左边和右边辅助区域打开或关闭。
如图是辅助区域打开页面
图2- 2
如图是辅助区域关闭页面
图2- 3
在操作人员填写过程中对于必填项目,系统会有红色方框相应提示,如下图。
图2- 4
在申报过程中,如纳税人有多条登记信息,则在申报前需要进行纳税人登记信息选择。
图2- 5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业务概述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称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机构及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同时还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的纳税申报期限为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初始化、填写申报表、确认申报表、查看回执。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可进行征收缴款。
操作人员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
身份验证用户)。
前置条件
序号
描述
1
纳税人应已进行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
2
纳税人应处于非“非正常户”和非注销状态。
3
纳税人为居民企业。
4
纳税人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
操作说明
操作人员按照【申报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操作人员确认申报初始化信息,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
图3- 1
税款所属时期中,“税费所属时期起”、“税费所属时期止”为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
纳税人状态信息中,“预缴方式”、“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类别”为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选择。
系统显示填写申报表页面,操作人员可根据申报表填写要求录入申报数据,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据。
图3- 2
系统以纸质表单的方式显示上一环节填写的申报表主表数据,供操作人员确认是否正确。操作人员如需修改可点击[返回]按钮,回转到填写申报表页面修正数据;如确认无误可点击[确认]按钮完成申报数据的提交。
图3- 3
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回执以及申报表主表数据。操作人员可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相关申报表。
图3- 1
操作人员点击[缴款]按钮,进入征收缴款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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