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保护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20**年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三环保【20**】37号关于印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激励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三府法〔20**〕4号文件《**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后、印发前申请统一登记,取得统一编号后,再予印发,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和实施情况: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在决策过程中充分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整和优化政府决策顾问和专家成员。
1、严格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是分歧较大的决策事项都要反复调研、充分论证、慎重决策。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3、坚持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应评尽评、综合评估、风险可控”的要求,切实将风险评估纳入决策程序,确保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走在决策之前。
三、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1、局内测评。全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照环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逐项逐条对今年以来形成的处罚案卷进行系统、全面地评查,主
要查看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自由裁量是否适当、处罚依据是否正确、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案件文书及归档是否规范等项目,并随机抽取案卷,由执法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的评查小组分别对抽取的案卷进行交叉评查,分别对评查的案卷进行了评价打分,最后,选取部分制作规范、优良的案卷进行了展评,对制作不规范、不能达标的案卷进行了整改。
2、积极响应市局**县法制办关于要求报送处罚案卷评审的要求,将案件移送上级部门进行评审,今年共送审环保部案件1件,市局案件5件,县法制办案件3件。
四、行政处罚裁量运作规范。一是推开行政处罚电子平台。我局从20**年起启用“**市环境行政处罚电子平台”,基本上实行网上办案,网上监督。根据平台提供的行业特点,产污系数,规模数量,违法次数,危害程度等指标计算罚款数额,促进执法的公正、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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