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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嘉禾县城关镇珠泉社区主任李忠德、村民李志雄的举报.doc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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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嘉禾县城关镇珠泉社区主任李忠德、村民李志雄的举报
尊敬的郴州市市长:
您好!
我是嘉禾县城关镇城南路74号(属于嘉禾县珠泉社区)居民李观石的儿子。今年暑假城关镇城南路尊崇小学旁修马路。这条路早在十多年前就说要修路,因为涉及要占用村民的农业用田,关于如何补偿的问题一直协调不下,修路的事一拖就是十几年。就在今年下半年,修路的事开始动工,听家里人说县政府非常重视这条路的建设,为保证道路的质量,经常派人来进行监督、检查。听到这件事我是既高兴又气愤,高兴的是修通这条马路后给附近的居民乃至全县人民的出行提供了便利;气愤的是当时城关镇珠泉社区主任李忠德与我妈妈达成了口头协议,我妈妈才同意让他们占用我家的田地修马路,如今马路修得差不多了,李忠德主任却出尔反尔不兑现承诺了。我现在举报几件事:
第一,法律规定,农民的田地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在不经得土地所有者的情况下侵占农民的田地。我想恳请市长亲自把这件事查清楚:城关镇城南路尊崇小学旁修马路是政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第二、如果是政府行为,那政府在修路占用农民的农田时,政府应该在修路前与农民达成补偿协议,按照占用农民的田地面积,再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对土地所有人予以经济补偿,先补偿再修路。
如果是个人行为,那承当城关镇城南路尊崇小学旁修马路的承包商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合法性,而且政府相关部门要参与监督和管理。同样的,承包商应该在修路前与农民达成补偿协议,按照占用居民的田地面积,再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对土地所有人予以经济补偿,先补偿再修路。
第三,目前的状况:城关镇城南路尊崇小学旁修马路占用了10户以上的农民的田地,承包商没有给农民一分钱,严重损害了农民兄弟的利益。
第四,珠泉社区主任李忠德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与我妈妈达成了口头协议,我妈妈才同意让他们占用我家的田地修马路。如今马路修得差不多了,李忠德主任却出尔反尔不兑现承诺,共产党员的党性在哪里?加之珠泉社区主任李忠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理应维护村民的利益,但是他本人却亲自加入承包商的行列,成为该路段修路的合伙人(股东),这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党的纪律?李忠德作为珠泉社区主任,自己却充当城关镇城南路尊崇小学旁修马路的股东之一,他是代表社区农民的利益还是股东的利益?请市长明察。
第五,修路是好事,利国利民,我全家都赞成。但是珠泉社区主任李忠德和村民李志雄(股东之一)口口声声说把该路段的所有田地都收上去,由他们股东们来统一安排:总面积的60%的田用于修路,40%的田返还农民用于建房,该做法类似旧社会时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是对法律的蔑视,是对私有财产的强取豪夺,令人气愤填膺。我家多次向该路段的修建承包商珠泉社区主任李忠德、村民李志雄反映,该路段的农民为什么要“免费”拿出田地的60%来修马路?李忠德和李志雄一直拿不出上级的文件,支支吾吾。修马路要体现公平,退一万步来说,如果要农民免费贡献土地来修马路,那么公平的做法就是大家都平均出一样的面积来修马路(即如果修马路需要1000平方米,有1000户村民,则每人都出1平方米)。目前的情况是:我家在该路段有田地700多平方米,承包商占用了我家300多平方米田修路,不但没有给任何补偿,而且还要把我家剩下的400多平方米田地收上去,然后再分给我们家310平方米。这就相当于土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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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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