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乐山市中心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设计阶段:论证报告
编制单位:乐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市政工程设计证书:市政乙级
设计证号:市政225220-SY号
院长:许明清高级工程师
副院长:朱山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总工程师:王仲湘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市政室主任:腾保安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白新兴助理工程师
参加人员:白新兴助理工程师
校核:王仲湘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协助编制的单位及人员:
污水处理厂冷淳
工程设计编号:2010S-006
乐山市中心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选址
论证报告
乐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10年01月·乐山
目录
1 概述 3
编制选址论证报告的目的 3
编制依据 3
选址原则 4
2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5
自然地理条件 5
气候条件 6
水文条件 6
地形地貌 6
社会及基础设施概况 7
3 项目背景资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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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心城区苏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污水处理厂定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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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建设建设规模及用地面积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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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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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污水厂的建设条件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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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污水厂的厂址比选 14
7 环境影响及对策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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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结论与建议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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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心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选址论证
1 概述
编制选址论证报告的目的
因为《乐山市中心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的污水处理厂位置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但该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中,为确保该项目的选址过程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特编制此《选址论证报告书》,为决策领导提供科学的依据。
编制依据
(1)乐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污水公司申请城西污水处理厂选址意见书的回复》
(2)《乐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乐山市城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4)《乐山市中心城区苏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乐山市中心城区苏稽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
(6)《乐山市中心城区苏稽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
(7)《乐山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中)
(8)《乐山市中心城区棉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乐山市中心城区柏杨西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0)《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
(11)主要设计规范及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设部2001修订版)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 50—92
选址原则
(1)污水厂应设在地势较低处,便于城市污水自流入厂内,减少工程土石方量,沿途尽量不设或少设泵站提升。
(2)污水厂宜设在水体附近,便于处理后的污水就近排入水体,并无需提升。排入的水体应有足够的环境容量,减少处理水对水体的影响。
(3)厂址应位于集中给水水源的下游,或者达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外的上游,并应在城镇、工厂厂区及居住区的下游和夏季主导风向的下方。
(4)厂址应尽可能少占或不占农田,且应设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便于施工、降低造价。
(5)厂址不宜设在雨季容易受淹没的低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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