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系统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调动营销系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虑营销体系的特殊性,营销系统的薪酬体系有别于公司其他人员的薪酬体系,以增加对优秀营销人员的吸引力。
第三条:营销系统薪酬体系适用的员工对象包括:
从事终端业务工作的共聘业务员;
管理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专员;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主管;
销售部经理;
营销总监助理;
市场支持、销售支持等人员。
第二章:共聘业务员和推广专员
第一条:共聘业务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从事店铺、超市等零售机构货品管理和推广的由我司与代理商共同聘用的业务人员。
第二条:推广专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管理共聘业务员的员工。
第三条:共聘业务员的基本工作内容为常规性的,通过程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以减少这部分人的高流动性给组织带来的危害。
第四条:共聘业务员的薪酬结构: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奖金+ 福利保险
第五条: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推广代表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区域代理商年度销售任务50万以上的共聘业务员基本工资:
初级推广代表:400元(300+100(绩效工资))
中级推广代表:500元(400+100(绩效工资))
高级推广代表:700元(600+100(绩效工资))
区域代理商年度销售任务80万以上的共聘业务员基本工资:
初级推广代表:800元(600+200(绩效工资))
中级推广代表:900元(700+200(绩效工资))
高级推广代表:1000元(800+200(绩效工资))
区域代理商年度销售任务120万以上的共聘业务员基本工资:
初级推广代表:1000元(700+300(绩效工资))
中级推广代表:1200元(900+300(绩效工资))
高级推广代表:1500元(1200+300(绩效工资))
注:1、公司只承担共聘业务员的月基本工资,其他如提成、各类费用补助均由当地代理承担。
2、共聘业务员的基本工资前期由代理商按月发放,待代理商回款任务完成时,公司一次性给予报销。
2、推广专员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专员:1400元(1100+300(绩效工资))
中级推广专员:1600元(1300+300(绩效工资))
高级推广专员:1800元(1500+300(绩效工资))
第六条:考核工资主要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推广活动开展、终端包装陈列、POP布置、信息与报表、培训与沟通、规章制度遵守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停发考核工资。60分以上者,按相应百分比支付考核工资。
第七条:共聘业务员的奖金采取半年支付的方式,根据历次考核的情况确定:
六次考核中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月考核成绩低于50分者,免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300~36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361~42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421~48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480以上者,支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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