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入住条件及分配原则
1、入住公司宿舍的基本原则必须是办理完毕入厂手续的正式员工。经行政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
2、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应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行政部负责对该离厂员工所住宿的房间,进行公共物品及基础设施的检查,并将财产损坏情况及时报公司财务部进行核算。如无故拖延时间未搬离宿舍,对公司员工住宿安排造成影响的,按每日10元收取住宿费。
3、需入住宿舍的人员按公司规定统一分配宿舍,不得自行调整宿舍,若要调整,须向行政部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公司宿舍住宿规定
1、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废物、垃圾应放到楼下垃圾桶内,若随地乱扔,罚款10元/次;
2、住宿人员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在住宿区醉酒闹事,不得与人吵架、打架,违者视事情轻重给予50--200元/次的处罚;
3、不得私自带人到宿舍过夜,待客不得超过夜间11点半,违者处20--50元/次罚款,如有特殊情况需留宿的,应提前向行政部汇报,进行备案;
4、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变电器线路位置,违者处50--100元/次罚款;
5、不得在窗台窗架上凉挂任何物品,衣物在三楼天台进行晾晒,违者处10元/次罚款;
6、宿舍内严禁烧煮、烹饪,违者处100元/次罚款,再犯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7、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处100元/次罚款;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若严重妨碍他人休息,对他人工作造成影响的,处20-50元/次罚款;
9、对住宿期间,有偷盗行为的,经核实情况属实后,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上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行政部应对宿舍进行不定时、不定期检查。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进行通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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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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