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提升竞争力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企业是指资产规模、销售额和职工人数符合国家小企业统计标准,且授信敞口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内的企业。其中微小企业是指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含)以下,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不含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是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信贷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放到结清各环节的管理,包括信贷资金支付管理、贷后检查、风险预警、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维护、不良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报告、信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贷款行的信贷管理水平、贷后管理质量应作为评价其信贷管理能力的重要参考因素;最近一期贷后检查报告应作为存量信贷客户授信决策的重要审批依据。
第六条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全程管理、差别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
全程管理是指前、中、后台各业务部门都应在小企业贷后管理过程中根据相关职责参与管理,按贷后管理的内容实行全流程化管理。
差别管理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小企业、不同类别的信贷业务,以及不同风险程度的授信客户,对客户实施有差别的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原则上风险集聚程度越高,贷后检查频率越高,风险控制措施更为严格。
动态管理是指根据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本行信贷政策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动态调整贷后管理方案,依据客户风险状况变化,及时调整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客户经理负责日常贷后管理,是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监督信贷资金支付并跟踪检查,监控借款人账户资金变化,分析现金流,结合非财务因素,判断借款人经营状况;
(二)负责收集借款人的行业、经营、财务、收入、用途、担保等方面资料及信息并及时更新,判断贷款风险程度;
(三)负责检查和评价借款人贷款风险状况,撰写《徽商银行小型企业客户贷后检查报告》(见附件1),或填写《徽商银行微小企业客户贷后检查表》(见附件2);
(四)负责客户信用等级初评和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初分工作,并依据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变化及时发起级次调整;
(五)负责提示、督促借款人备足资金,按期归还贷款或解付到期表外信贷业务;
(六)负责落实整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
(七)贷后管理其他工作。
第八条支行市场部门(小企业业务经营团队)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具体组织客户经理日常贷后检查工作;
(二)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客户经理开展小企业贷后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客户经理及时收集借款人的行业、经营、财务、收入、用途、担保等方面资料及信息;
(四)负责定期汇总本支行贷后管理情况并及时报告支行负责人;
(五)贷后管理其他工作。
第九条支行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牵头重点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监督支行市场部及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落实预警客户的风险缓释及处置措施;
(三)负责监督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有关问题的整改;
(四)负责上报重大信贷风险预警信息;
(五)贷后管理其他工作。
第十条分行公司银行部或小企业经营中心(以下称“分行小企业管理团队”)是本业务条线日常贷后管理的组织实施部门, 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拟定小企业客户年度贷后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支行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评价和考核支行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履职情况;
(四)负责牵头组织、推动和协调大额异地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五)负责分行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培训;
(六)贷后管理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分行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独立开展对支行贷后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客户经理日常贷后管理,评价支行贷后管理总体情况及信贷资产质量;
(二)负责牵头组织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三)负责牵头组织小企业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工作;
(四)负责分行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监测和预警,对问题贷款牵头拟定风险处置方案,监督并协助支行具体落实;
(五)负责按行业、期限、产品、担保等维度对小企业信贷业务进行组合风险分析,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与建议;
(六)贷后管理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分行授信评审部门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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