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下中坝一期工程---高都路等绿化工程II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_XXX市新绿园艺有限公司
_2011_年__9_月__5_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
三、授权委托书………………………………………………………(8)
四、投标保证金………………………………………………………(9)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13)
五、施工组织设计……………………………………………………(14-33)
六、项目管理机构……………………………………………………(34-39)
七、资格审查资料……………………………………………………(40-44)
八、其他材料…………………………………………………………(45)
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
(2)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删除“三、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如“四、投标保证金”变为“三、投标保证金”,其他的依次类推。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名称):
---高都路等绿化工程(项目名称)II标段绿化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零拾(亿)
零亿零仟(万) 伍佰(万) 玖拾(万) 壹万伍仟肆佰柒拾陆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150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撤销投标文件。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元(¥ )。
: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都江堰市新绿园艺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成都都江堰市幸福镇观风楼街457号
网址: green.
电话:028-61946330 **********_
传真: 028-61946330
邮政编码: 611830
2011 年 9 月 5 日
(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况的声明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 都江堰市新绿园艺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1 年 9 月 5 日
注:(1)只要有被限制投标情形之一的,就不能参加投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项的解释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注(1)。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2)项规定的情形,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的“近三年”从已生效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上的时间起算。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中投标人存在“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包括投标人作为承包人(分包人)负有责任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标的和不招标的项目)。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年(限定在1 至3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6)第二章“总则”(9)-(12)项规定的情形,必须附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依据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A、《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 号):
“(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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