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泡沫混凝土施工合同
甲方:河南省惠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合作,达到缩短工期,保证质量,经双方协商,统一订立本合同,并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内容
甲方将鹤壁银兴文化广场屋面TC泡沫混凝土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
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相关资料并做到(水、电、路)三通,清除屋面垃圾,并标出最高点。
从乙方正式施工开始半个月内必须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天气原因和停水停电除外)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
甲方以155元/m3价格承包给乙方,工程量暂定1300 m3;最后验收时以实际测量的方量和计量方式综合结算。
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一个星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到50%的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余下的全部工程款。
责任承担
如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加返工赔偿。
如乙方延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进行罚款1000元/天。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可以向淇滨区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河南省惠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年月日
TC泡沫混凝土施工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