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
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张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为给毕业生充分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缓解就业压力,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单位的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广东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暂缓两年就业。
一、什么是暂缓就业
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身份证明,一个学生只发一次,如果学生到人事局报到后,那么这个学生就成为社会人员了,不再是应届毕业生了。之所以出现暂缓就业,就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找不到工作时,将学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里保管,暂时不对学生进行派遣,给予2年的时间,在2年里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派遣---发报到证。2年之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将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二、为什么会要办理暂缓就业
(1)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当年应届毕业生。
(2)暂缓就业的办理时间:当年的5月31日前。
三、办理对象及时间
1、考研或专升本(或考取国家公务员)成绩入围,等待复(面)试或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
2、毕业当年考研或专升本成绩不入围,但仍希望申请暂缓就业后明年继续考研或专升本的毕业生;
3、暂时未落实单位,但希望申请暂缓就业后以便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注: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四、那些人适合办理暂缓就业
4、用人单位已经接收,正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未办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比如非深圳生源已签约深圳单位,正在等深圳市人事局批复;
5、已签就业协议,但单位在非生源地且不能解决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本人又不想把人事档案、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注:愿意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了。
是不是所有人都办暂缓就业就比较好呢?
答案是否定的。事情总是有利有弊的,只有真正有需要的人去办才会利大于弊。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计算工龄的时候要减去暂缓就业的时间,这会对将来的退休以及社保、医保带来影响。在取消暂缓就业协议时,还必须自己亲自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签了暂缓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有什么关系?
暂缓就业其实只是暂缓派遣而已,不会影响你的就业,同学们照样可以找工作,对就业没有影响。如果你找到理想的单位了确实想在这个单位干下去,你就可以办理取消暂缓就业。
1、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去向申请表》(5月中旬发放),明确申请暂缓就业。
2、由各二级学院集中统计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学生数量,报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领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交毕业生填写
五、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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