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和玻璃有限公司
临时电气线路
安全管理制度
CQTH-AQ-11
A/0
发布日期:2005年8月18日实施日期:2005年8月18日
编制: 质安部日期:2005年8月15日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引用文件:
《重庆市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
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行政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室外应≥;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
、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附录:
电气临时线路敷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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