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警务实战应用法律法规_人民警察警务实应用法律法规
xxx市公安局战训大队警务实战教官组
训练内容与目标
一、学习《条例》,了解和熟悉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依据。
二、通过训练、研讨,基本掌握武器使用的“原则”、“四要素”、“警告”、“武器使用后处置”等重点性、程序性问题。
三、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使用武器的操作能力。
基本概念
强制手段——
强制手段,是指人民警察,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自身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对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人身采取的直接强制行为。它包括采用各种手段对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实施的直接打击、控制和约束。
职务行为
职务行为,是指人民警察以特定身份,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履行职责的一种执法行为。
职务行为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主体不同
人民警察的职务行为是法律、法规专门赋予人民警察的一种特殊权利,其他人是不能享有这种权利。正当防卫则是法律赋予给每一个公民的行为权利。
约束力不同
人民警察依法采用强制手段的职务行为,既是其职责所在,也是其法定义务,是不可放弃的,否则就是失职甚至是渎职。而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公民是可以选择的,既可采用,也可放弃。
手段不同
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用的强制手段,是法律法规所特别规定授权使用的,如使用警械、武器等。而正当防卫可以采用的手段,只能是对现场存在的、临时的、合法的等物品或者条件,随机进行的选用。
时效不同
人民警察的职务行为,依法可以运用于犯罪的预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结束阶段,即犯罪行为的全过程。而正当防卫行为则只能是公民针对不法侵害进行现场实施的行为。
人民警察警务实战应用法律法规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