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精神心得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12日下午闭幕。为期四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包括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城乡发展一体化、扩大对外开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政策方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是全面深化的改革,一方面注重国家政策的延续性,一方面又是在以前的基础上更深层次触及到社会根本问题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这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6次三中全会都不同。尽管前几次三中全会也都聚焦改革,但主题仅是某一方面的改革,而这次全会定位全面深化改革,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国防和军队、党的建设制度等多方面改革。
《决定》所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政策,将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关注的重点和焦点。我们要认真、深入、扎实学习领会,更重要的是要务实推进,为科学加快实现伟大的五江梦和中国梦做出贡献!
《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而宪法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的根本大法,进一步强化宪法的权威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地位,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创造民主稳定的政治局面、安居乐业的社会秩序和切实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法律至上应成为安排法与权关系的基本原则,一切公共机构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公共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具有合法性,无论是具体的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本身,违法行使公共权力都会引起法律责任,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们必须坚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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