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至刚至烈的生命欢歌
——《红高粱》从小说到电影
作者莫言(1956-- )原名管谟业,山东高密人。1976年参军,1982年任总参政治部宣传干事,1984年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学习,1986年毕业,先任总参创作室创作员,后到解放军艺术学院创作研究部工作。代表作有《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等。
中篇小说《红高粱》发表于《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
《红高粱》获1985—1986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红高粱》(1986)被文学史家誉为新历史小说的代表,其实是用抗日历史外衣包裹着的人性传奇,是至刚至烈的生命欢歌。
《红高粱》在战争与爱情、死亡与新生的交响里讲述人性的故事。《红高粱》以一支土匪队伍伏击日军汽车队为基本线索,其中穿插叙述酒坊管家刘罗汉大爷被日军剥皮残杀、土匪司令我爷爷和酒坊老板娘我奶奶的奇异恋情。
《红高粱》所歌颂的是蔑视人间法规的爱情。奶奶和爷爷的相爱,既违反法律又违背道德,但他们的爱情却又是合乎人性的自由的男欢女爱,他们的爱情追求是对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婚姻的反叛,这就使这一违法而不道德的恋情变得合情合理,而这对敢爱敢恨敢哭敢笑敢作敢为的男女更得到作者的热烈赞颂:
“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颗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得还要紧。他们在高粱地里耕云播雨,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上,抹了一道酥红。我父亲可以说是秉领天地精华而孕育,是痛苦与狂欢的结晶。”
《红高粱》在战争的背景下、在死亡的阴影里,书写爱情,书写情欲,书写爱的渴求与生的欢狂,将生命的活力张扬到了极点。
《红高粱》更在战争与死亡里,张扬着至刚至烈的生命。罗汉大爷为阻止日军修公路,用铁锹铲伤骡马蹄腿,被日军捉获,剥皮示众,宁死不屈。爷爷的这支抗日队伍,不过是一伙贫苦农民凑在一起的乌合之众,训练时有人连左右都不分。可为给罗汉大爷报仇,他们敢于跟武器精良、训练有素的日本正规军战斗,最终取得胜利,但几乎全军覆没,奶奶在这次战役中也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作者对他们充满敬意与热爱:
“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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