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组考核办法
对教研组的考核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包括月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
(一) 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会议(5分)、教研活动(5分)、上报材料(5分)、教学常规抽查成绩(8分)、竞赛活动、(6分)及其他任务完成情况(3分)
1、会议: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教研组长会及其他教研教改会议。,无故不参加者以0分计(学校安排其他公务或事先请假并准假者不扣分)。以月考核中各次会议平均分记入月考核。
2、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一人次扣1分。教研活动主题不明确,-,教研活动记录内容不全,-. 以月考核中教务处抽查考核的各次教研活动平均分记入月考核.
3、上报材料:不按时上交教务处要求的计划、总结及其他材料,-;材料质量差或有严重应付、抄袭现象,-;不完成要求上交材料者,以0分计;每次以教研组内应上交材料人数得分的平均分记. 以月考核中各次上交材料平均分记入月考核.
4、教学常规抽查: 按学校教务处组织的各项常规抽查总平均成绩排出名次,分别计5、、4、、3、.
5、比赛活动:学校组织的以教研组为单位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按总成绩名次分别以6、、5、、4、。
6、其他任务据完成情况得1-3分.
(二)教研组期中考核
教研组期中考核得分=月考核平均分+期中学校统一考核组内人员各项总分平均分
(三)教研组期末考核
期末考核分=学期教研组月考核均分+期末学校统一考核组内人员各项总分平均分+教研组学期系列活动得分+组内参加统考的教师教学成绩得分的平均分
科研教改项考核方法:
1、内容主要包括:课题实施方案(2分)、科研计划(1分)、科研记录(2分)、校内公开课示范课(2分)、阶段报告(1分)、科研成果(7分)(获奖论文、课件、优质课等)
2、科研成果记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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