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候选人,履职承诺书,承诺人其它声明
篇一:人大代表承诺书
人大代表承诺书
本人经选民选举担任昌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了更好地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现作如下承诺,并接受广大选民和有关方面的监督:
1、坚持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不利用代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3、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坚持依法办事和实事求是原则,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4、按时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5、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或代表小组组织开展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接待选民等履职活动;
6、与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为昌吉市的发展和改善民生做出自己的贡献!
承诺人:
2012-3-20
篇二:候选人承诺书
承诺书(参考样式)
为了保证本次换届选举依法按章,公平公正、和谐有序进行,在参与选举期间,我作为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期间一定模范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本居委会班子议事规则、选举办法、居民自治章程等规定的内容及程序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现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2、不在选举过程中搞拉票贿选,不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搞请客送礼、私自向党员或选民赠送钱物,不空头许愿。
3、不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群众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或做出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妨害、破坏选举的行为。
4、不指使配偶、其他直系亲属和朋友等干扰选举人的选举意愿,若发现自己的配偶、其他直系亲属和朋友等有干扰选民意愿的行为,本人会主动予以制止,并向组织报告。
5、不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6、不编造传播小道消息扰乱选举;不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7、自愿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资格审查,若因存在不符合候选人条件,而被取消候选人资格的,本人愿意接受。
8、在选举过程中坚决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在本人投票结束后自觉到指定地点等待。不在选举现场滞留,不在选举现场进行宣传、拉票或其他可能影响选举人意愿的活动。
9、如若当选,本人将自觉服从上级党委及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各项工作,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搞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之便参与村居工程,不搞私搭乱建,不组织、参与上访活动。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若不能当选,本人也将坚定支持上级党委、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的各项工作。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诚请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如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本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篇三:人大代表承诺书
人大代表承诺书人大代表承诺书本人经选民选举担任昌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为
了更好地行使代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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