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明小城镇测评体系
2013年4月
说明
一、曲靖市文明小城镇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先进城镇。
二、曲靖市文明小城镇实行届期制,每届届期三年,届满荣誉称号自然终止,需重新申报参加评选。
三、曲靖市文明小城镇实行星级评定,根据考评评分确定“星级”,分为五个等级。采取百分制评定,测评得分低于80分的不予命名表彰,测评得分80分至90分之间的,评定命名为“三星级市级文明小城镇”,测评得分90至95分之间的,评定命名为“四星级市级文明小城镇”,测评得分95分以上的,评定命名为“五星级市级文明小城镇”。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文明小城镇的,通过进一步创建巩固提升,在以后年度的创建评选中,可以申报参加创建评选,进行晋位升级。创建为“五星级市级文明小城镇”方有资格参加省级文明小城镇评选。
四、根据创建文明小城镇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18个测评项目,满分为100分。
五、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材料审核需提供近三年的文字材料、数据和图片。2013年度市级文明小城镇的材料审核时间范围为2011-2013年,新增加的测评内容材料审核为2013年度。
六、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小城镇;命名后在届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明小城镇一票否决,由命名表彰机关撤销文明小城镇荣誉称号。
1、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3、违反环保和土地法规定,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4、城镇职工、居民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5、有邪教活动;6、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分值
测评方法
得分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1
材料审核
Ⅰ-1
创建机制
(6分)
2)有文明小城镇创建工作长期规划和每年年度工作方案;
1
材料审核
3)(乡)镇党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各项制度健全、措施得力;
1
材料审核
4) 每年召开专门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
1
材料审核
5)注重对文明创建的投入并逐年递增,创建活动经费有保障(有经费投入的相关文件和使用记录);
1
材料审核
6)(乡)镇党委有文明创建、创先争优考核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每年有考核表彰文件。
1
材料审核
Ⅰ-2
基础创建
(9分)
1)有联系际,主题突出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载体;
1
材料审核
2)积极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公民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每年有评比表彰;
1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3)开展“群星文明工程”创评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评定,动态管理;
1
材料审核
4)城镇单位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文明单位比例50%以上;
2
材料审核
5)城镇社区、村组积极开展文明社区和文明村创建活动,文明社区、文明村创成比例50%以上;
1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6)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建成文明集市,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活动,创成一批示范户;
2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7)城镇街面有专
曲靖市文明小城镇测评体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