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战略合作联盟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在项目合作品牌推广、宣传拓展、客户开发等领域进行系统、深入合作,建立实质意义上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为此,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LOGO、徽标,网站链接以及文字链接。
2. 在店堂内、办公区设置宣传、推广专属区,彼此活动联合推广时,宣传资料、产品推广资料上标注或展示双方LOGO或相关服务信息。
,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项目合作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归活动举办方,双方五任何经济往来帐。
(二) 相互宣传及推广
1. 甲乙双方在彼此促销活动、宣传媒介、网站上追踪报道合作双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适当时间内,甲乙双方在彼此店堂品牌展示区或网站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
3. 甲乙双方在有关专题的研讨会和各种展销、促销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免费在其网站、店堂上为双方开设专属展示区、各种专题栏目、活动区,免费为双方做各种主题宣传。甚至在彼此的网站、品牌都可以打上彼此的名义免费为双方进行产品宣传、和品牌塑造。
5.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并制定合作规则。
(三)项目合作
,协调承办各种营销及品牌推广活动的项目。
2. 双方协作制定项目流程、合作方式等。
3. 资源置换:在互惠互利、不损害双方品牌形象、利益的原则下,双方资源包括客户资源、贵宾VIP卡、礼品、促销场所等均可进行协议互换。
4. 合作项目双方无任何经济往来,在客户服务、维护等方面,双方必须统一并规范化,发挥
“战略联盟”的优势,为客户带来真正的实惠和尊贵。
5. 凭战略联盟合作商户VIP卡(或客户消费凭证)在韩宫摄拍婚纱照、,二次消费享有7折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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