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铺小学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草铺小学
乙方: 年级班寄宿制学生家长
草铺小学各寄宿制学生在学校住校,因寄宿制学生都是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草铺镇的各街道交通较为复杂,社会治安的情况已较复杂,学校为确保寄宿制学生的人身安全,通过召开寄宿制学生家长座谈会,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1、各位寄宿制的家长,寄宿制学生到校上学和周末放学后回家的路途上的人生安全由寄宿制学生家长和寄宿制学生本人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各位寄宿制的学生家长)每周星期天下午5:20分准时把学生安全的送到学校。学生自己到校的,路途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甲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各位寄宿制的学生家长)每周末下午4:30准时到草铺小学球场接寄宿制学生回家,寄宿制学生自己回家的,路途中发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甲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4、若因寄宿制学生在校生重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甲方立即用电话通知乙方,请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立即赶到指定地点,否则发生意外的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经常配合甲方作好寄宿制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寄宿制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若因寄宿制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而肇事或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学校保管一份,家长委员会保管一份。
甲方:草铺小学乙方(寄宿制学生家长)签字: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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