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SDJ 3-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
规程》SDJ3—79的通知
(79)水电规字第7号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3—76于1976年颁发试行后,对架空送电线路的设计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提高作用。
现根据近年来的建设经验和各单位的意见,对本规程的内容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颁发执行。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告我部规划设计管理局。
1979年1月11日
说明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3—79此次印刷,已按电力工业部(80) 电火字第62号文、水利电力部(84)水电电规字第45号文和水利电力部(87)水电电规字第50号文补充和修改。
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
1988年5月20日
基本符号
内外力及材料指标
——导线或避雷线在弧垂最低点的最大使用应力
——导线或避雷线的抗拉强度;
T——瓷横担的受弯破坏荷载或悬式绝缘子1h机电试验的试验荷载;
——绝缘子最大使用荷载;
——垂直线路方向导线或避雷线的风荷载;
——杆(塔)身的风荷载;
N——上拔力;
G——基础自重;
——基础底板上的土重。
几何特征
D——导线水平线间距离;
——导线三角排列的等效水平线间距离;
——导线间水平投影距离;
——导线间垂直投影距离;
S——导线与避雷线在档距中央的最小距离;
d——导线或避雷线直径;
F——杆(塔)身侧面的构件投影面积;
——桁架的轮廓面积;
b——桁架前后面的距离;
h——桁架迎尺面的宽度;
L——档距;
——水平档距;
——悬垂绝缘子串长度。
计算系数
C——风载体型系数;
K——强度安全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α——风速不均匀系数;
η——空间桁架背风面的风载降低系数。
其他
n——海拔1000m以下地区的绝缘子数量;
——高海拔地区的绝缘子数量;
H——海拔高度;
V——设计风速;
U——线路电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在设计送电线路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总结运行和施工经验,积极、慎重地采用先进技术, 使设计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全适用的原则。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35~330kV架空送电线路(以下简称送电线路)的设计。
临时送电线路可参照本规程设计,但标准可适当降低。
原有送电线路的升压和改建,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参照本规程进行设计。
第3条 送电线路的路径和导线截面的选择、对弱电线路的危害影响和城市规划区的预备走廊等,一般根据5~10年电力系统发展规划进行设计。
第4条 新建送电线路,应积极推广预应力混凝土杆,逐步代替普通钢筋混凝土杆。
第5条 送电线路的导线布置和杆塔结构等,应考虑便于带电作业。
第二章路径
第6条 选择送电线路的路径。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少占农田,综合考虑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与有关单位协商,本着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进行方案比较,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7条 选择路径应尽量避开重冰区、不良地质地带、原始森林区以及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其他地区,并应考虑对邻近设施如电台、机场、弱电线路等的相互影响。
第8条 发电厂或变电所的进出线走廊,应根据厂、所总体布置统一规划。进出线宜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杆塔。
第9条 耐张段的长度,一般采用3~5km,如运行、施工条件许可,可适当延长;在高差或档距相差非常悬殊的山区和重冰区,应适当缩小。
大跨越应自成一个耐张段。
送电线路转角的位置应根据运行、施工条件并结合耐张段长度确定。
第10条 有大跨越的送电线路,其路径方案应结合大跨越的情况,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大跨越杆塔,一般设置在5年一遇洪水淹没区以外,并考虑30~50年河岸冲刷变迁的影响。
第三章气象条件
第11条 送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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