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政〔2009〕82号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施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皖政〔2009〕13号)及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铜政〔2009〕1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有效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逐步建立健全
“农户自愿、依法有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和组织服务体系,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精品化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用途的前提下,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推动流转土地和发展规模经营,尊重农民本人意愿,实行有偿流转。二是坚持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行土地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实现农业增效。三是坚持市场、管理、规范的原则。着力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实行一乡(镇、办)一策,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同时要确保农民利益。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全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面积5万亩,占全区可流转土地面积的70%以上,,占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70%以上。重点实施好土地流转“155”工程,即打造1个2000亩以上的区级规模经营示范片、5个1000亩以上的乡镇级规模经营示范片和5个耕地流转面积达70%的示范村。(),并创建1个流转面积超过二轮土地承包面积70%的示范村
;2010年,(),并创建2个流转面积超过二轮土地承包面积70%的示范村; 2011年,(),并创建1个流转面积超过二轮土地承包面积70%的示范村。2012年,(),并创建1个流转面积超过二轮土地承包面积70%的示范村。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引导,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各地的成功经验表明村级组织是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关键力量。因此,我们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要通过政策激励提高村级组织的积极性,让村干部积极引进新的经营主体,主动做好承包农户的工作,妥善解决好经营主体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协调处理好流转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有效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区、乡(镇、办)、村三级均要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发布辖区内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开展土地流转储备、委托流转等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鼓励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创办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并让中介服务组织有一定赢利空间。
、懂技术、善经营、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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