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契约
说明
本契约文本适用于房地产买卖立契;
契约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填写、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未尽事宜,双方协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和附件;
房地产买卖契约
甲方(出卖方):夫:
妻:
乙方(买受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房屋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临沂市区
。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字第号。所(共)有权证编号字第号。
3、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
4、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主房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车库平方米,阁楼平方米。
5、房屋用途: 。
6、建筑结构: 。
7、房屋建成年份: 年。
第二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契约附件-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元)。
第三条:房屋价款支付方式
1、乙方于契约签订后向甲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剩余价款由乙方如数按期付清给甲方。
2、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房款万元。
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相应房屋价款后,甲方应当及时、如数提供规范、合法的收款票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应当会同甲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契约附件-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甲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乙方,以示房屋交付。
第五条:房屋维修资金情况
1、甲方未曾交付过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由甲方承担。
2、甲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帐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乙方名下。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承诺所售房屋没有房屋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甲方上述承诺失实,致使本契约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他情况纠纷、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甲方按本契约第二条约定房屋价款的百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关于房屋转移登记的约定
1、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30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如因甲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转移登记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契约第二条约定房屋价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八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方缴纳。
2、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维修费,房屋使用权转移以前发生的应当由甲方承担,房屋转移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乙方承担。
3、房屋转移
房地产买卖契约(1)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