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20**年9月修订)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学习优良、工作积极、能力较强的学生干部队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我校学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和骨干力量,是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在学校各级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健康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应积极协助学校加强校风校纪的建设,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岗位设置第四条学生干部分为校级、学院级和班级三个层面。
第五条校级学生干部原则上可以设置下列岗位:
1.校团委学生委员。设置团委副书记1名、科技创新部部长1名、社会实践部部长1名;
2.校学生会委员。设置校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1-3名,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3.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委员。设置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1名、副主席1-3名,各部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4.校教学信息中心教学信息员。设置教学信息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3名,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5.社团联合会委员。设置主席1名、副主席1-2名,各部设部长1名,各社团设会长1名;
6.广播台主要成员。设置台长1名、副台长1-2名,各部设部长1名。
第六条学院级学生干部原则上可以设置下列岗位;1.学院团委学生委,设置团委副书记1名,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
2.学院学生会委员,设置主席1名、副主席1名;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3学院级学生社团负责人,设置会长1名;
4.公寓学生会干部等同于学院级学生干部管理第七条班级干部设置:
1.团文部委员,可设置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2.班委会委员。可设置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安全委员;
3.团支部、班委会委员总效原则上5-8人以内,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委员相互兼任,履行团文部、班委会职责,第三章学生干部的岗位职责第八条校团委学生委员岗位职责、1.团委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抓好团员发展、敬育、培养、推优等基础团组织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团委书记抓好团学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
2.科技创新部部长:协助校团委老师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相关竞赛,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开展工作;
3.社会实践部部长:结合学校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情况,协助校团委老师制定学校年度社会实贱规划,组织实践、指导工作的开展以及工作总结、材料汇编及表彰工作等,第九条校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1.学生会主席: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