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承包合同
合同号:洛阳樱花装饰公司工长承包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承包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暂住地址:电话:职务:身份证号码:第一条宗旨1.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济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并在自愿的原则下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承包内容2.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承包甲方发包给乙方的装饰装修项目的工程施工。承包地址:
第三条承包期限3.1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四条工程承包4.1甲方有装饰装修工程时,将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在派工单(甲方合同说明表)签字确认后,视同双方承包关系开始履行。
4.2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工程施工内容、施工方式、施工地点、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工程付款方式等内容以甲方与甲方客户签定的相关合同(含合同附件)及甲方各项规定为准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派工单(甲方合同说明表)中未标明的事项,按上述合同、合同附件及甲方规定执行。
第五条施工材料管理5.1乙方在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有关材料管理办法,使用甲方指定材料品牌并在指定处领取并确保按质、按量使用,遇特殊情况需外购时,乙方须按甲方相关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自行外购并在工程完工后将相应材料购货凭证提交甲方。
5.2乙方外购的施工材料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工程质量6.1乙方应按承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时限完成施工任务。
6.2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及甲方相关质量标准。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结算7.1甲方将按施工进度对工程进行进行分阶段验收及整体验收,甲方及甲方所承接工程发包人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7.2甲方与乙方的工程结算分两次进行,在甲方发包人交完中期款后,甲方按中期款的50%与乙方做第一次结算并支付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及甲方所承接工程发包人验收签字、合同交回及甲方所承接工程发包人尾款交纳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此工程的应结工程款。
7.3甲方与乙方的工程结算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结算标准执行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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