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同志书面陈述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本人从五个方面进行陈述:1、基本情况;2、主要工作情况;3、存在的主要不足;4、廉洁自律情况;5、本人态度。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健,男,1964年5月生,四川仪陇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毕业于重庆煤炭工业学校采煤专业(曾任校学生会主席)分配至省煤炭工业局工作。1984年至1996年先后在局人事处、政治处、安全监察局、煤炭调运处、调度信息中心工作,兼任直属机关团委委员、副书记、书记。期间在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学习,取得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和本科文凭,并先后在攀枝花矿务局、芙蓉矿务局、成都煤炭管理干部学院见习两年,任技术员、工程师。曾被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泸州市新民煤矿、泸县福集镇挂职锻炼两年,任矿长助理、副镇长。1997年6月任省煤炭局煤炭调运处副处长,1999年12月任省煤炭工业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信息调度中心主任。2000年8月任省安监局安监一处处长,2004年10月任危化处处长,2007年8月任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总队长兼党总支书记,2008年11月任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总局和省局党组的重大决定态度坚决,多次被省煤炭工业局、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被国家安监总局表彰为全国安监系统先进个人,2008年被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有基层工作经验,工作作风踏实。本人在农村出生长大,参加工作以来,又先后在企业和乡镇工作4年,较为熟悉企业和基层情况,了解基层疾苦,积累了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形成了努力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基础。
二是多岗位锻炼,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省安监局工作的9年时间里,先后任安监一处、危化处处长、执法总队长和副巡视员。在从事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水电施工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中,能积极抓好与省国土、公安、环保、工商等省级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工作协调,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做到牵头能牵起来,配合能密切。
三是熟悉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有成效。近几年先后主持制定了关于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领域的专项治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察执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20多部,为这些高危行业安全健康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组织实施对一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小烟花爆竹生产厂点予以关闭,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遏制了这些领域事故易发、多发以及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势头。
四是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本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执行,
较为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仅多次参与省局和国家总局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讨论,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216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能勤于、善于学习和钻研,并严格用于安全监管监察实际工作,大力向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宣传,在执法检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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