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法的创制
第一节法的创制与法的形成
一、法的创制的概念和特点
(一)法的创制的概念
(二)法的创制的特点
二、法的创制的形式
(一)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
分为法的制定和法的认可
(二)根据国家机关的性质不同,分为权
力机关创制法律规范活动和行政机关创制
法律规范活动
(三)根据国家机关地位不同,分为中央
创制法律规范活动和地方创制法律规范活
动
(四)根据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不同
分为民事立法活动、经济立法活动、刑事
立法活动等等
三、法的形成的概念和环节
(一)概念
(二)环节
四、法的创制是法的形成的关键性的
结尾阶段
第二节立法制度
一、立法制度的概念
立法制度,是一国、一地区政治法律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立法宗旨、基
本原则、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同形式的立
法及立法程序、不同立法的位阶和立法技
术等内容
二、我国立法权限(法的创制权)的
划分
(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立
法权限
(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立
法权限
(三)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
关立法权限
(四)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
关立法权限
第三节法的创制过程与立法程序
一、法的创制的过程
(一)准备阶段:起草阶段
(二)确立阶段:通过阶段
法律法规案被确立的四个程序:提出—
审议——通过——公布
二、立法程序
(一)概念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三)我国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
第十三章 法的创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