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镇(街道、经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地震应急组织体系
3 预警预防
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支持系统
地震预警级别的确定和发布
4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响应程序
信息共享和处理
紧急处置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群众的安全防护
次生灾害防御
地震现场监测预报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地震灾害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社会救助
保险理赔
调查总结
6 保障措施
通信保障
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队伍保障
交通运输保障
医疗防疫保障
治安保障
物资保障
资金保障
社会动员保障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技术保障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平息地震谣传
特殊时期戒备
8 附则
责任与奖惩
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预案管理
预案解释部门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地震应急预案》、《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盐城市地震应急预案》、《盐城市亭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对亭湖区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近海海域发生地震,并在我区引发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轻灾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地震应急工作的首位,建立政府主导、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区地震灾害发生后,区、镇(街道、经济区)各级政府立即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市政府实施市级地震应急,区政府服从省、市政府领导。发生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区政府、有关镇(街道、经济区)实施地震应急。
整合资源、协调高效。加强现有各类资源整合,形成共享平台和
协调一致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地震应急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资源有效共享,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
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强化监测、预警、预防工作。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地震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2 组织体系
区地震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下辖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镇(街道、经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等组成。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地震应急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并服从当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经区政府批准,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作适当调整补充,统一领导指挥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
工作组组长: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地震局、建设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建设局、安监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科技局、广电局、供销合作社、商贸局、团区委、地震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气象局、红十字会、消防大队、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处置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进行处置。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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