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第八次课)民事法律制度 制作、主讲人:冶联凤
知识结构
▲民事行为
▲代理
一、民事行为 :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一)其特征_____
●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
●是以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是合法行为。
(二)构成要件____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人行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民事行为及可撤销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是指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具体表现形式____民法规定7种
●可撤销民事行为
:是指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使撤销权而使其归于自始无效或可以予以变更的民事行为。
●具体表现形式___民法与合同法规定有3种
●民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三、代理 :是指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特征____
●代理种类____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所产生的代理。
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代理权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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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预习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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