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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不妨从《聊斋》汲取自律精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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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不妨从《聊斋》汲取自律精神
有研究者认为,当今富人的主流信仰是巫术,固然揭示了一些“大师”受到追捧的隐情;但细究起来,他们还上升不到信仰的层次。在《聊斋志异》诸多因果报应的故事那里可以看出,巫术无法使人逃脱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法则。富人真想求助于巫术,那就应当对因果报应心怀敬畏,严格自律。尽管这在现在有迷信之嫌;但是对于那些失去良知,而又惴惴不安的富人来说,从中体悟无愧于天道人心的道理仍然大有裨益。
天网恢恢终将有报应
因果报应或者轮回报应是佛学的基本教义之一,古代文言小说的创作中相关题材十分常见。作为清初文言小说的集大成者,《聊斋志异》也不例外,其中有关善恶报应的内容占到全书近五百篇故事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果以为作者的因果报应之说和狐鬼故事一样荒诞不经,那就错了。蒲松龄“假鬼神以设教”、“证因果于鬼狐”,比那些戏说历史的媚俗文学要严肃的多。
佛家因果报应观念是高度理论化、思辨的,理论繁复深奥,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能涵盖得了;蒲松龄只不过力图将其形象化,并做出自己的解释。这种努力同样表现在许多带有商业背景的故事里,比如在“任秀”篇中,申竹亭与任建之一起赴陕经商,得到任建之不少帮助。任不幸病死于行旅,死前嘱托申竹亭将他的财产二百金一分为二,一份为自己操办后事,一份由申竹亭交给他的妻子。但申竹亭却全部侵吞,将灵柩抛于旅店扬长而去。在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之后,还是遭到报应。过了十余年,他在经商途中“偶遇”任建之的儿子任秀,在一个神使鬼差的骰赌中,二百金悉数化为箔灰,真金归入任建之之子任秀的囊中。这恰恰符合其贪昧的数额,可谓人算不如天算。
按照佛家的说法,因果报应的轮回不一定出现在当事人的生前;但蒲松龄深知民众加速报应的心态,不能让一个恶人无休止的作恶下去,寿终正寝后来世再遭报应。故事中行善作恶的报应长则数年或几十年,短则数日,都会在现世出现。善报的内容是得延寿、得妻子、得财产,都是珍视现世生活,肯定人的生命价值,提高行善者的生活质量。恶报则表现为作恶者丧命、失去子嗣、失去家产、变为禽兽,不能享受人世生活的尊严。“金陵乙”篇中有一个酒商,酿酒掺水还加蒙药,反过来说是自家的酒好,靠蒙人“富致巨金”。而且这个酒商得陇望蜀,试图占有邻居家的美妇。蒲松龄遂让这个奸商在和尚的巫术中化为狐狸,“四体犹着人衣”,不得好死。
《聊斋志异》强调“恶积则天殃自至,罪成则地狱斯罚”,体现了天网恢恢的古训;不过其作品中也有将因果报应扩大化的倾向,不限于佛经所讲的自作自受。这是因为,《聊斋志异》中大多是以家庭、家族为单位承受报应的。“画皮”篇中好色的王生将女鬼领回家中,被女鬼破腹挖心不说,其妻子也受到报应。其妻被迫为救夫当众强咽痰液鼻涕,受到羞辱。蒲松龄认为,“爱人之色而渔之,妻亦将食人之唾而甘之矣。天道好还,但愚而迷者不悟耳。”王生领女鬼回家,背着其妻安置在书房。其妻原本也是受害者,反而受到株连报应,很难说是“天道好还”。然而蒲松龄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安排,无疑是为了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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