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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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然村为了支持、配合政府工作,使保证县城关市场扩改项目的顺利进行,舍小家顾大家,与该项目责任单位即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并于2005年5月31日签订《征地房屋拆迁补充协议》,现我村村民已全部搬入安置点,但是政府相关部门并没有按协议全面落实协议内容,仍遗留以下问题没有解决,故特此报告,反映情况并强烈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一、关于位于城关市场中心位置被砍古樟树的经济补偿问题。
我自然村有一棵位于城关菜市场中心位置的古樟树,属于本次城关市场扩改项目砍划或移植对象,该古樟树生长期已逾数百年,在当地应属希有之物,也属法律保护之物种。为此,在动迁前,我自然村便向项目责任单位即敦厚镇政府和城投公司提出了对古樟进行补偿的诉求,责任单位负责人当即表示同意,同意补偿2万元给我自然村。现古樟树已被推毁,但是责任单位同意的补偿款却一直没有到位,群众意见很大。为此,我自然村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兑现承诺,补偿2万元给我自然村,解决该拆迁遗留问题。
二、关于办理店面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
我自然村现集体所有和村民所有的店面房的相关产权证明还未全面办理。经咨询得知,店面房的房产证已基本办理,但是却被告知,店面房的土地分户将不予办理。我自然村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对我自然村现集体所有和村民所有的店面房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不妥当。一是上述店面房用地是根据协议所得置换土地并按规划组织建设的,该土地使用权取得合法;二是根据我自然村与城投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城投公司和敦厚镇政府出具给我自然村的承诺书的内容,应当为上述店面房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三是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户)将不利于产权人对产权的全面主张。为此,我自然村将该问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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