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康地电脑台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康地电脑台(桌)系列。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3 部分: 一般质量要求
GB/T 14484 塑料承载强度试验方法
GB/T 14483 塑料负载变形试验方法
GB/T 14234 塑料件表面粗糙度
GB/T 9963 钢化玻璃
GB/T 硬质纤维板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0357-199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稳定性
GB/T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QB/-94 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QB/-94 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GB10357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GB2828-87 一般检查II类水平规定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除本标准规定的术语外,其它术语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办公家具
用于家庭办公及家庭信息事务处理的工作平台或家具。
电脑台(桌)
一种用于安放台式微型计算机硬件系统(包括具有多媒体功能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并提供良好使用环境的办公家具。
4 要求
整体设计要求
整体设计应满足作为电脑台(桌)的基本功能需求。
进行产品设计时,应进行可靠性、易用性、易安装性、易维修性设计。如果设计系列化产品,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和向上兼容的原则。
对OEM产品在设计定型时应通过委托方验收通过。
对ODM产品在设计定型时应进行相应阶段的产品评审通过。
结构设计要求
整体结构设计应符合人体工学要求,各工作台面宽度应在计算机使用者无大幅度动作(即手臂半径范围)时可触及,方便身体伸展和无碰撞等,主要工作台高度应符合正常人体在坐状态下工作高度(或可调)。
台面高680~760(mm)
中间净空高≥580 (mm)
中间净空宽≥520 (mm)
桌椅(凳)配套产品的高差250~320 (mm)
产品整体结构在无载荷状态下应无偏斜、无侧位等结构不良现象。
产品整体结构在承载额定载荷状态下应无斜、无侧位、无破损等结构不良现象。
产品各主要功能部件在使用状态下应功能完整,承载额定载荷无变形、无扭曲、无破损等结构不良现象。
结构技术要求
本要求主要为产品所用材料及应用技术涉及行业的各通用技术要求。
钢制品应符合机械行业通用技术要求,采用焊接连接部位应满足《焊接标准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3部分:一般质量要求》。
塑料件应符合塑料行业通用技术要求,其承载强度应符合GB/T 1448
电脑桌尺寸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