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是向电气化铁路供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为搞好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中,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2条。
第3条。
铁路局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规范管理分级负责
第4条。
第5条牵引变电所的增设、迁移、拆除由铁道部审批,封闭和启封由铁路局审批并报部备案。
第6条因牵引变电所的设备改造、变化而降低列车牵引重量、速度或引起邻局牵引供电设备运行方式变更时,须经铁道部审批。牵引变电所属于下列情况的技术改造,须经铁路局审批,并报部核备。
。
、断路器的容量和型号时。
、控制和测量方式时。
第7条为保证电气化区段的可靠供电,由牵引变电所引接非牵引负荷而引起设备改造和向路外供电时由铁路局审批。
第三章交接验收
第8条牵引变电所竣工后,应按规定对工程进行检查和交接试验及全部馈线的短路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9条牵引变电所工程交接验收前10天,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交图纸、记录、说明书等竣工资料。
第10条牵引变电所投入运行前,接管部门要制定好运行方式,配齐并训练运行、检修人员,组织学习和熟悉有关设备、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备齐检修用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用具等。
第11条在牵引变电所投入运行时要建立各项制度和正常管理秩序;按规定备齐技术文件;建立并按时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台账、技术履历、表报等。
一、牵引变电所应由下列技术文件:
、室内外设备平面布置图、室外配电装置断面图、保护装置原理图、二次接线展开图、安装图和电缆手册等。
。
、安全用具和绝缘工具的试验结果,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等。
二、有人值班的牵引变电所应建立下列原始记录:
:由值班人员填写当班期间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情况。
:由巡视人员、发现缺陷的人员和处理缺陷负责人填写日常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及其处理情况。
:由值班人员填写蓄电池运行及充、放电情况。
4. 保护装置动作及断路器自动跳闸记录:由值班人员填写各种保护装置(不包括避雷器)动作及断路器自动跳闸情况。
5. 保护装置整定记录:记录保护装置的整定情况。
6. 避雷器动作记录:由值班人员填写避雷器动作情况。
:由值班人员按设备编号分别填写主变压器过负荷情况。
上述各项记录应装订成册。
三、牵引变电所控制室内要有一次接线的模拟盘。模拟盘要能显示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开、闭状态。
四、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技术文件和原始记录,由维护班组负责保管与填写。巡视、维护记录的格式由铁路局制定。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