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员工出差有统一执行标准,便于财务及各部门审核,做好费用控制,降低成本,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出差人员的管理
三、办理程序和工作规范
办理程序
出差人员须事先填写“附件1、《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费用,出差三天(含三天)以上需附详细的出差行程计划表,经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人员按实际需要申请备用金,持《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填写借款申请单,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借款。
任务完成后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清还手续,对借款未清还者,不得再借支备用金,对超过一个月不归还的借款,从该职员下月工资中扣除。
工作规范
出差人员除因患病或因故逗留外,不得任意逗留。
出差人员因私请假或故意逗留不得报销差旅费。
出差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借公司业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私人的旅游、购物、消费等。
出差期间,必须以流程日记形式记录出差期间的工作及开支情况。所有开支必须在有效发票后面注明:什么时间、什么人、从哪里到哪里、干什么事、证明人等。
非正当公司出差业务费用,公司一概不予报销。
出差费用标准: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天/人)
地区/人员
一、二线城市
三、四线城市
董事长、总经理
副董
实报实销
副总、总监、
总助
350
260
经理、副经理
280
200
主管、副主管
220
130
其余人员
140
90
备注
原则上出差时以两人一间为标准,出现单人时,标准按单人标准两倍以内价格执行。
(2)用餐标准(金额单位: 元/天/人)
地区/人员
一、二线城市
三、四线城市
董事长、总经理
副董
实报实销
副总、总监、
总助
90
70
早餐14
午餐38
晚餐38
早餐10
午餐30
晚餐30
经理、副经理
80
60
早餐12
午餐34
晚餐34
早餐10
午餐25
晚餐25
主管、副主管
70
50
早餐10
午餐30
晚餐30
早餐10
午餐20
晚餐20
其余人员
60
40
早餐10
午餐25
晚餐25
早餐4
午餐18
晚餐18
(3)交通费标准(金额单位: 元/天/人,公司派车的不享受此标准)
地区/人员
一、二线城市
三、四线城市
董事长、总经理
副董
实报实销
副总、总监、
总助
90
80
经理、副经理
70
60
主管、副主管
60
50
其余人员
40
30
(4)杂费标准(金额单位: 元/天/人,凭票报销)
地区/人员
一、二线城市
三、四线城市
董事长、总经理
副董
实报实销
副总、总监、
总助
60
30
经理、副经理
50
20
主管、副主管
30
20
其余人员
20
10
(5)特殊费用标准(金额单位: 元/天/人)
地区/人员
一、二线城市
三、四线城市
董事长、总经理副董
实报实销
副总、总监、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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