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安徽省青少年柔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08年7月22-26日。
地点:淮南市。
二、参加单位
合肥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亳州市、铜陵市、巢湖市。
三、竞赛项目
男子青年组: -66㎏、-73㎏、-81㎏、+81㎏。
男子甲组:-55㎏、-60㎏、-66㎏、-73㎏、-81㎏、-90㎏、+90㎏。
男子乙组:-50㎏、-55㎏、-60㎏、-66㎏、-73㎏、-81㎏、+81㎏。
女子青年组:-52㎏、-63㎏、-70㎏、+78㎏。
女子甲组:-48㎏、-52㎏、-57㎏、-63㎏、-70㎏、-78㎏、+78㎏。
女子乙组:-44㎏、-48㎏、-52㎏、-57㎏、-63㎏、-70㎏、+70㎏。
四、运动员资格
(一)男子青年组运动员必须是1989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男子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1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者。女子青年组运动员必须是1990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女子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2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者;女子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符合《运动员参加安徽省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及运动员资格审查等有关规定,并持有省体育局统一制作的《安徽省青少年儿童竞赛运动员注册证》,方可参赛。
(三)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遵守纪律,并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柔道比赛者。
(四)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未经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其他省市注册或代表其他省市参加过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每单位男、女甲、乙组运动员每级别各限报2人。每单位男、女甲、乙组运动员最多可各报14人。
2、各参赛队运动员在10名或10名以下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名;各队参赛运动员在11名以上的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
3、各单位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柔道竞赛规则。
(二)竞赛采用淘汰全复活制。
(三)比赛时间:
青年组:男子5分钟,女子4分钟;
甲组、乙组:男子4分钟,女子3分钟。
(四)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及要求
身体素质测验项目:
1、一分钟规定动作打込(次)
2、二级蛙跳(厘米)
3、100米(秒)
4、实心球后抛(三公斤) (厘米)
要求:
1、运动员不参加身体素质测验者不允许参加比赛,缺项者不计成绩。
2、身体素质和比赛名次在最后名次排列中的比例:身体素质所占的比例为:30%,比赛名次所占的比例为:70%。
(五)各小项不足3人的取消该级别比赛(报名运动员可改项)。
(六)柔道服为兰、白两色,大小必须符合国际柔联的新规定,否则不得上场参加比赛。女运动员还必须自备白色无领短袖内衣。
(七)各单位在赛前1天20:00点前,必须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报大会编排记录组,过时按弃权论。
(八)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确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时,必须持大会医生证明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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