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考勤打卡
销售部考勤制度(执行版)一、制定目的:为加强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二、适用范围:
1、销售部人员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2、权责单位:销售部负责本法则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起草工作。
三、管理规定:
1.1工作制度A、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12月—4月(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5月—11月(上午8:30--12:30下午14:00—18:00);B、业务外出的员工,可根据任务实际情况安排时间。
1.2打卡制度A、公司实行上、下班IC打卡制度。全体销售部门同事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B、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C、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D、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综合文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营销总监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部门综合文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部门综合文员进行管理,每月5号前提交上月部门考勤表到
财务部。E、销售人员因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报到,采用电话报勤,备案一天到走访路径。如出差外地,应提前备案。
(公司进行查检时要求销售人员在30分钟内再次报勤,发现错报勤或不及时报勤,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销售人员应保证工作时间内电话畅通,发现欠费或停机2次没有及时开通时,取消当月话费补助。F、销售人员按公司制度填写《每周工作日志》,并于每周六10点前发至营销总监邮箱。
1.3加班管理A、部门员工在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需照常工作的情况。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B、部门原则上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须按正常的出勤;C、所有加班均按调休处理。D、调休须事先申请获批后方可休息,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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