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一、设备科负责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调试、保养、仪器改进及报废仪器的鉴定工作。
二、各科室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医院设备科,质保期内的设备,由设备科联系供应商或厂家技术人员上门维修,已过质保期的由设备科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联系修理。凡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贵重精密及抢救用仪器维修后,要填写维修记录,万元以上贵重医疗仪器设备须建立维修档案。
四、各科室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程序进行操作,贵重仪器设备需指定专人保管,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处理。
五、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对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登记,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科进行处理。
六、医疗设备如需更换价格较高的零配价时,应按程序报维修报告,分管领导及院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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