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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主要内容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解析
四、最近一年内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文件(十项具体文件)深度解析
五、最新个人所得税相关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度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历程
1980年9月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 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9年8月30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5年07月26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征税扣除费用从之前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30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决定从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
本次个税修订通过网络征求公众意见,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真正发扬民主,科学立法精神。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有8万多人提出了23万多条意见,虽然二审最初提交的修改方案对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没有修改,但第一级税率将5%降到3%,加大了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
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修改方案的时候,有一些委员提出,是不是能够再加大减轻税负的力度,因此最后定为3500元。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此次调整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根据静态测算,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收1600亿元左右。
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如果按9月1日实施,今年4个月减收530亿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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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
(一)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析
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签署第48号主席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背景和必要性
答: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施行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采用分类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过多,低档税率的级距较短,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偏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较为突出。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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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
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
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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