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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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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经全许办批准实施之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下发国质检锅函[2003]318号《关于做好特种设备行政审批项目转化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下发的全许办[2003]33号文《关于对部分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和助力车产品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原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 款:
修改为: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为:手拉葫芦、带式输送机、起重滑车、油压千斤顶、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二、附件1
取消“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单梁电动起重机、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防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双梁起重机(含通用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防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三、原附件2
取消一、二、三、四条
原附件3
取消
表1通用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
表2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防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表3电动单梁起重机、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
表4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防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表5钢丝绳电动葫芦;
表6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表7环链电动葫芦;
四、附件四
“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单梁电动起重机、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防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双梁起重机(含通用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防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取消 及表四、 及表五、、 及表七、 。
五、附件五
取消:“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电动单梁起重机(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悬挂起重机防爆电动悬挂起重机)、电动双梁起重机。”
现将《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1总则
为了做好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为:手拉葫芦、带式输送机、起重滑车、油压千斤顶、车库用油压千斤顶。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换(发)生产许可证的申证单元见附件1。
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部。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和宣贯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负责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审核各企业申请材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将经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政编码: 100823
电话: 010-68594987 68594988
联系人: 李建林李燕霞
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审查部下设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工作站(以下简称审查工作站),审查工作站在审查部的统一领导下承担相关工作。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工作站(设在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
邮政编码: 100007
电话: 010-64018780 010-64032277-2067
传真: 010-64052252
联系人: 阎献军阎淑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的检验单位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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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