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1总则
,决策、执行、监督分离,支持、保障有力的组织体系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检查机制,保证集团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发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集团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集团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经营方针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保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只查不究”的原则开展工作,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的建议权,不负责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落实,集团董事局对审计意见和建议所形成的处理和处罚有最终裁定权。
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和重大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接接受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
集团董事局
督察委员会
督察委员会主席
督察委员会副主席
总督察
审计室
计
室
3审计机构的职权
、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
、专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防错纠弊,为集团、专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优化管理提供意见。
、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对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拟定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在颁布后负责组织实施。
、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
、督察委员会主席和总督察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审核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的会计帐目、凭证、帐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它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有权参与集团、专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纠正违反集团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权提出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帐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出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
对审计中发现的、须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局报告。
4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
集团、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经营目标、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编制的合理性、效益性及其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产品开发、工艺调整等重大经济活动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中修理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对外采购、销售、承(发)包工程等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含报废)的合理性、合法性。
集团各部门、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执行集团总部有关财经制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