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促进办法实施细则.pdf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促进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优势,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资源
的利用率,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根据《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
资源共享促进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科学仪器是指,单台价值不低于 10 万元(人民币),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仪器及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资源共享,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信息共享,指本市行
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管理大型科学仪器的单位(以下统称入
网单位)将大型科学仪器(统称入网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由其他单位和个人
(以下统称用户)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行为。二是协作共用,即通过财政
补贴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单位和个人使用高、精、尖大型科学仪器从事研究开发。
第四条为鼓励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特设立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
享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是:
(一)用户使用协作共用仪器分析测试补贴;
(二)入网单位和仪器机组运行工作以奖代补经费;
(三)协作共用仪器设施升级改造、新功能开发的补贴;
(四)协作共用仪器设施更新、添置的补贴;
(五)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六)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管理工作经费;
(七)其它与资源共享有关的经费。
第二章协调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设立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负责统筹协调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工作。资源共享委员会主任由省科技厅主任
担任,副主任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质监局分管领导担任。资源
共享委员会下设大型仪器管理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协调全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工作;
(二)审定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审定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规章和制度;
(四)协调筹集共享专项资金;
(五)监督共享专项资金投向和使用效果;
(六)审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七)其它重大事宜。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大型仪器管理办公室,挂靠在省科技厅。办公室主要职
责是:
(一)拟定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规章和制度;
(二)拟定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制定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方案;
(四)审定协作共用仪器名单;
(五)审定协作共用仪器升级改造补助方案;
(六)审定用户测试补贴方案;
(七)组织实施对共享服务中心、分中心、入网单位和仪器机组的考评,
并拟定年度激励方案;
(八)组织开展与兄弟省市交流与合作;
(九)管委会日常工作及管委会授权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七条成立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管理中心,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
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推进工作,组织协调仪器资源拥有
单位、专业服务机构和分中心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二)受理并审查社会单位参与共享平台的申请;
(三)受理并审查用户测试补贴申请;
(四)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信息网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五)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的宣传和推广;
(六)组织开展分析测试人员的技术

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促进办法实施细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经管专家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