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镇中心路二期改建工程1#、2#桥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绍兴县兰亭镇,其中设计一座跨径为16米的单跨预应力梁桥(1#桥)和一座跨径为20米的单跨预应力梁桥(2#桥),:(栏杆)+4米(人行道)+16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栏杆)。主要工作内容:1#、2#桥台后各20米的路基路面工程及1#、2#桥设计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一、安全目标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为:无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5‰以内。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见安全施工组织框图)
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的直接指导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员为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施工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
1. 项目部在编制年度施工、技术计划时,必须按照国家和部门有关规定依据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安规》附录F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辅助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科研试验所需器材、设备、书刊、声像带等。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计划科组织相关专业进行编制,由安全科汇总。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应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同等考核。各有关工地、部门必须在管辖的施工、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按期完成负责。
5. 安全施工措施: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见《安规》附录A)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重大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见《安规》附录B)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方案,须经施工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 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 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 人员、机具装备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 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 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措施,用程序直观地表示出来。
* 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 对无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地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四、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目的
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确保施工现场环境符合环保要求。
2、、执行标准
①、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
②大唐和监理的相关要求;
③公司安监处的相关文件。
3、污染监测
①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期邀请朔州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测;
②平时的监测由项目部安全科专工负责进行;
4、控制措施
①噪声污染的控制
一般采取加设降噪安全围帘或完全封闭噪声的作业场所;
吹管采用消音设备降噪或根据设计要求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为超标作业场所施工人员配备耳塞、面罩等防护用品或轮岗减少作业时间;
②废气、粉尘的控制
可能产生粉尘的物资必须有包装;
灭火器必须采用环保型灭火器;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每天定时洒水以降尘;
产生粉尘的施工专业工程师必须在作业指导书中说明控制粉尘的措施。
③化学品、危险品及废液的控制
在使用前必须由专业工程师依据说明和相关要求编写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使用后的容器、废料、废液必须由供应科负责回收,统一保管并按地方环保部门的标准进行处置;
污水排放应符合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④固体废物的控制
现场的固体废物必须分类放置;
具有回收价值的由发放部门负责回收;
垃圾由安全科文明施工队负责拉到指定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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