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贴吧商标申请瑕疵的法律思考
百度贴吧商标申请瑕疵的法律思考
媒体报道,近日,百度公司对外宣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其已经将“贴吧”成功注册为商标,百度成为在信息技术领域“贴吧”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者。同时,由于有许多公司包括大公司将贴吧命名为产品或服务名称,因此,百度下一步可能开展大规模的维权行动。
作为商标律师,出于职业习惯,笔者也检索了相关的资料:百度公司贴吧的商标申请始于2005年初,2009年初获得的注册,共申请了四个类别,第9类计算机软硬件、第35类在线广告、数据库、第38类计算机通讯、电子公告牌和第42类主持计算机网站、数据交换。笔者认为,根据贴吧产品的使用范围,38和42类是主要类别,第9类则属于可有可无。要是笔者是百度的商标代理,可能还会建议其申请文具、酒吧或者互动娱乐的相关类别,因为“贴吧“的名称可能也会被用在这些领域。
据笔者个人记忆(未必准确),把“贴吧“一词作为一种类似论坛的产品名称进行使用应该是百度公司首创,该产品在03或04年推出,2005年借超级女声的节目一举成功。其后,很多竞争对手也推出了类似产品,并命名为贴吧,这种行为已经使得贴吧——这一知名度很高的商标面临被淡化的风险。百度此次商标注册成功后,本来可以借机向各个网站维权,要求其停止使用百度的注册商标,达到独享”贴吧“名称权益的目的。
但是,笔者认为其很难达到目的,因为百度的申请有遗漏——没有把和“贴吧“写法、意思均相近的词——“帖吧“进行保护性申请。如果百度现在进行维权,要求其他公司停止使用贴吧的名称,其他公司只要把产品名称改成和”贴吧“发音含义均近似的“帖吧“,然后采用和百度”贴吧“LOGO不同的风格和字体,就不侵犯百度公司对”贴吧“名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笔者认为,由于”帖吧“的”帖“也是互联网常用语,帖吧的名称,既借用了百度“贴吧”知名商品名称发音,在字形、含义上也很接近,但却另有一重意思,是一个很好的”贴吧“替代品。如果事情演变成这样,显然,百度公司申请商标的初衷就落空了,因为他们无法达到阻止其他公司使用“帖吧”这个名称搭“贴吧“这个知名商品顺风车的商业目的。
有读者可能会问,百度有补救措施吗?笔者认为有,但可能远水解不了近渴。百度现在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1、申请“帖吧“名称的商标。申请时间在两年左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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