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化学类竞赛细则
一、竞赛项目
二、参赛对象
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册学生,每校1队,每队4人(承办学校可多派1人),每位学生同时参加两个项目比赛。
三、成绩计算方法
选手个人成绩按化学分析、仪器分析两个项目的总成绩计算;学校团体成绩取所有参赛选手成绩总和。
内容与要求
一、竞赛内容
:用典型的分析方法,对某化合物含量进行测定。
:用典型的化学分析仪器,对待测样品中某化合物的含量进行测定。
二、竞赛要求
,且各项操作规范、熟练;
、仪器和设备;
、完整;结果计算正确,数据处理得当,能按项目的测试要求给出全面、合理、明确的结果报告;
,注意文明操作和环境保护。
三、竞赛时限
,分批进行,每批的竞赛时间为90 分钟。
,分批进行,每批的竞赛时间为120分钟。
四、竞赛规则
、学生证(或身份证)到达各竞赛项目的指定报到点报到,并等待竞赛开始。
、竞赛场次、竞赛设备及工具,通过抽签办法产生。
、赛位号及考试时间,但在装订线以下不允许出现任何能表明选手身份的标记,仪器分析操作中的曲线上不需要标明操作者姓名,否则均以作废论处。
,若提前完成,则将所有原始记录、报告交给相应裁判员后即可离开赛场。
,现场裁判员必须及时记录参赛选手的所有原始数据,并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操作结束后,核查选手的原始记录是否与本人的记录一致,如一致,则裁判员签字后并将参赛选手所
有材料装订密封,在本场竞赛结束后交保密组保管封存;如不一致,则当场宣布该选手的此项竞赛成绩为零分,并做好资料的留存工作,交保密组保管。
,参赛选手须报告给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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