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镇中心学校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会议是各级机关团体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形式,它能达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等作用,为了优化我校常规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如下制度。
1、会议时间
每周星期一上午最后一节召开行政会议,下午第三节教师例会。
2、与会者必须按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旷会,确有急事者,须提前一小时向主管领导请假。
3、各类会议必须备好会议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载,以便存档。工作例会每个教师要做好学校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本。
4、会后,有关人员要及时落实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议。
5、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严肃会风。做到七不准:不准讲小话,不准搞小动作,不准会客,不准走动位置,不准讲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准在会上发放任何物品,不准备课、改作业阅卷等。不该外传的不外传,不到时间传的不提前传,遵守集体决议,有意见会上发表,一旦形成决议,会后坚决执行。
二、作息制度
为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长葛市教体局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1、严格作息时间表进行作息,不得随意更改。
2、每天中午十一点三十分,下午四点三十分后,学生必须离校。寄宿制学校学生必须养成午休的良好习惯,确保每天有十小时的睡眠时间。下午午休钤响后学生方可进校。如有不听劝阻,强行进校者,一旦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任。
3、任何人不得在工作、休息时间,在校内燃放鞭炮、高声喧哗或打闹。
4、工作日教师应文明饮酒,严禁在校内猜拳行令,如饮酒过量一律不准进班接触学生。晚上十点后校内不得高声谈唱、播放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5、寄宿学生按规定时间午休、晚睡。
三、教师考勤制度
1、考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考勤,认真记录。
2、由行政值日领导与值勤老师考勤,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办公室签到。
3、探亲、节育、产假、婚丧假等,按上级规定条文执行。
4、病假需持医院证明,按病假给予考勤。
5、事假原则上不准,情况十分特殊者,二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上报教体局批准。
6、寒、暑假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按旷工处理。
7、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者均按有关规定从绩效工资中扣发。
8、教务处记总出勤情况,填写出勤表一式三份,一份作为学校工作总结的附件,一份作为评优评职的依据,一份教务处自存。
四、升降国旗制度
1、升降国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晨会时间举行(遇雨可延期举行)。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3、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为两手平举,护旗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国旗下讲话(由校长、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或具有代表性的学生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4)每日傍晚离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
(5)每日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6)旗手、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经过严格训练后轮流执行升降旗任务。
五、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
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3、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4、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定。
5、切实加强寄宿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寄宿生的相关规章制度。寄宿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生活指导教师要具体、全面负责寄宿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寝室,具体指导,耐心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生宿舍,以防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餐厅、供水处等生活场所的饮水、饮食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总务处对食堂、餐厅、供水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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