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协议要点20090205土地一级开发协议要点
开发范围
开发范围为以下简称“****”。
开发目标
远期目标(2020年):建成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CBD,辐射范围覆盖整个扬州地区。近期目标(2015n年):通过8年时间的开发建设,到2015年完成基础设施总投资超过55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万元;完成广陵新城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和扬州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等项目开发建设,产业集群与城市功能基本完备。
广陵新城核心区开发分为三个阶段推进:
2008年到2010年,完成启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重要节点景观整治工程,全面拉开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启动区具备规模形象;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1年到2013年,完成拓展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启动区基本建设完成。
2014年到2015年,拓展区基本建成,启动CBD区域开发建设。
开发模式
统一规划、政府主导、联合开发
政府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开发、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总体统筹、协调与主导作用,促进和支持产业发展,实现社会和公共服务,构建良好开发环境和管理协调体系。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互惠互利”之精神,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政策资源优势基础上,引进市场化运作体制机制之优势,“政府掌舵、企业划桨”,统一策划,统一目标、统一运作,完成开发建设任务。
广陵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是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授权作为为广陵新城开发的政府派出机构。负责:根据总体规划和,政府确定重点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审查批准控制性规划和城市设计;审查批准修建性规划;审查批准区域开发建设的专项规划(电力、景观、市政、道路等;按照总体规划,确定开发目标、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品质和建设进度;通过授权委托,选择土地开发实施主体;审批区域开发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实行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审查批准开发成本和熟地土地出让价格;对经营性土地主持公开招标和挂牌出让;建立开发管理和协调体系;对区域产业出台支持政策等。
由广陵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具体由国有独资公司——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亩出资万元与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万元,合资成立扬州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于年月日经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
****。
指挥部委托扬州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广陵新城核心区的土地一级开发实施主体,并与扬州泰达签署《广陵新城核心区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
封闭开发、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封闭开发、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是实现开发目标的核心保障。政府享有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社会和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扩大就业、税收等区域发展之收益,实现长期和长效目标。扬州泰达通过投融资运作、专业策划运作、产业招商运作和社会资源整合,承担投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资产经营和收益权、规费和税收优惠等。
广陵新区核心区内所有的土地一级开发投入由扬州泰达公司承担,所有的产出(包括土地出让金、建设规费、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上缴的税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营业税、契税等市财政留成部分,,区域未来运营过程中十年内上缴的税收),全部归扬州泰达公司所有。土地开发增值收益由双方分享。
分级独立核算
鉴于扬州泰达公司再实际开发实施中,涉及到土地一级开发、二级项目开发以及产业招商、服务、运营、管理等。在成本核算与投资收益测算是遵循
分级独立核算原则,独立建立帐目、独立核算、独立进行投入产出平衡机制设计。
合作开发内容
策划规划。扬州泰达负责编制区域开发所需要的各项策划、规划方案。
征地。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国土部门负责实施征地,企业按照确定的投资计划,根据征地计划及时支付征地所需资金。
拆迁。指挥部负责实施拆迁,企业按照确定的投资计划, ,根据拆迁计划及时支付拆迁所需资金。
开发建设。扬州泰达负责组织实施开发范围内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产业配套设施、城市功能项目的开发建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政府移交或者建成后一次性移交。
招商与土地运营。扬州泰达负责组织整合传播与项目招商/土地出让策划等,配合土地市场部门组织土地出让。
建设期间管理。指挥部承担建设期间必要的行政与执法管理职能,其他职能委托扬州泰达负责。
投资融资。
外部条件
指挥部承诺,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并取得项目立项有关文件(至少取得一期开发的立项文件。)项目环境评估与
地质灾害评估已通过。
指挥部负责协调开发范围外部的道路、给水、雨水、污水、供电、通讯、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并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及时将道路、给水、雨水、污水、供电、通讯、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铺设至合作范围边界,并满足基地建成运营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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