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浪理论20130307波浪理论——波浪理论基础
2013-3-7
简介
波浪理论(Band theory)又称艾略特波段理论是由美国证券分析家拉尔夫·纳尔逊·艾略特()利用道琼斯工业指数平均(Dow Jones Industrial Average,DJIA)作为研究工具,发现不断变化的股价结构性形态的呈现自然和谐。根据这发现提出了一套相关的市场分析理论,精炼出市场的13种型态或波,但是出现的时间间隔及幅度大小并不一定具有再现性。而后他又发现了这些呈结构性型态之图形可以连接起来形成同样型态的更大图形。提出了一系列权威性的演绎法则用来解释市场的行为,并特别强调波动原理的预测价值。
艾略特的波浪理论其关键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为波浪的形态;第二,为浪与浪之间的比例关系;第三,作为浪间的时间间距。而这三者之间,浪的形态最为重要。
波浪理论的三大假设
假设一:市场行为呈现一种可认知的形态,人们有能力认识这种形态。
假设二:股市的走向反映了市场行为。
假设三: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对于股票市场来说,它在一个大的时间跨度范围内是处于上升形态的,而这种上升形态就是以波浪式的方式向上推进的。
波浪理论的四条基本原则
原则一:股市的上涨与下跌是交替出现的,并且上涨走势与下跌走势是通过波浪形态来完成的。
原则二:在价格的波动过程中,推动浪和调整浪是两种最基本的价格运行形态,推动浪与基本趋势运行方向一致,且其波动幅度较大,持续时间较长;调整浪与基本趋势运行方向相反,且波动幅度较小,持续时间较短;推动浪可以分割成5个小浪,一般用第1浪、第2浪、第3浪、第4浪、第5浪来表示,调整浪也可以划分成3个小浪,一般用A浪、B浪、C浪表示。
原则三:上述的八个浪为价格走势的一次完整循环过程,当这一循环结束后,价格走势将进入下一个八浪循环的过程。
原则四:波浪的形态不会因为时间长短而改变,波浪可以拉升,也可以缩短,但其基本形态不变。
两条基本规则及两条补充原则
原则一:第3浪(第三推动)永远不是3个驱动浪(第1、3、5浪)中最短的一个浪。在股价的实际走势中,通常第3浪是最具有爆炸性的一浪,也经常会成为最长的一个浪。
原则二:第4个浪的底部,不可以低于第一个浪的浪顶。
补充规则一:交替规则,如果在整个浪形循环中,第2个浪以简单的形态出现,则第4浪多数会以较为复杂的形态出现。第2浪和第4浪就性质而言,都属于逆流行走的调整浪,而调整浪的形态有许许多多种子类型。这条补充规则,能较好地帮助投资者分析和推测市场价格的未来发展和变化,从而把握住出入的时机。
补充规则二:股市在上升一段后进入调整期,尤其是当调整浪乃属于第4浪的时候,多数会在较低一级的第4浪内完成。通常性情况下,会在接近终点附近完结。这条补充规则主要是为投资者提供调整的终结点,从而使投资者了解在调整临近终结时,应注意做多、做空时的策略。不使投资者操作犯方向性的大错,铸成不可逆转的局面。
这两个补充规则并非是牢不可破的铁律,它主要是帮助投资者能更好的判别浪型,协助正确数浪工作。
八浪循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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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浪循环过程阐述(一)
第1浪:(1)几乎半数以上的第1浪,是属于营造底部型态的第一部分,第1浪是循环的开始,由于这段行情的上升出现在空头市场跌势后的反弹和反转,买方力量并不强大,加上空头继续存在卖压,因此,在此类第1浪上升之后出现第2浪调整回落时,其回档的幅度往往很深;(2)另外半数的第1浪,出现在长期盘整完成之后,在这类第1浪中,其行情上升幅度较大,经验看来,第1浪的涨幅通常是5浪中最短的行情。
第2浪:这一浪是下跌浪,由于市场人士误以为熊市尚未结束,其调整下跌的幅度相当大,几乎吃掉第1浪的升幅,当行情在此浪中跌至接近底部(第1浪起点)时,市场出现惜售心理,抛售压力逐渐衰竭,成交量也逐渐缩小时,第2浪调整才会宣告结束,在此浪中经常出现转向型态,如头底、双底等。
第3浪:第3浪的涨势往往是最大,最有爆发力的上升浪,这段行情持续的时间与幅度,经常是最长的,市场投资者信心恢复,成交量大幅上升,常出现传统图表中的突破讯号,例如裂口跳升等,这段行情走势非常激烈,一些图形上的关卡,非常轻易地被穿破,尤其在突破第1浪的高点时,是最强烈的买进讯号,由于第3浪涨势激烈,经常出现"延长波浪"的现象。
第4浪:第4浪是行情大幅劲升后调整浪,通常以较复杂的型态出现,经常出现"倾斜三角形"的走势,但第4浪的底点不会低于第1浪的顶点。
第5浪:在股市中第5浪的涨势通常小于第3浪,且经常出现失败的情况,在第5浪中,二、三类股票通常是市场内的主导力量,其涨幅常常大于一类股(绩优蓝筹股、大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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